李創精神病況成判刑關鍵
幻想受迫害 上班大刀隨身
【明報專訊】去年4月在多市約克一寫字樓內連砍4人的中國移民李創(Chuang Li﹐音譯)﹐昨日正式在安省法庭上接受審訊。在呈送法官的事實陳述協議(Agreed Statement of Fact)上稱,李創因幻想受到某組織的系統性迫害,連上班都隨身攜帶一把大刀,結果在被公司辭退時突然持刀傷人,給幾位同事造成嚴重傷害。
解僱肇血案
李創的辯護律師羅森(John Rosen)昨天向傳媒表示:「關於所發生的事情,在被告的嚴重精神病史,以及被告的背景上,我和檢控官取得了共識。而法官則要根據被告妻子所陳述的背景,以及兩位精神病專家的報告來判定,被告持刀傷人時,是否是因為他當時精神錯亂,令他無法知道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或者無法辨明自己行為的對錯。」
精神病發犯案可免刑責
羅森稱,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的傷人行為是因為精神病發作,則被告毋須承擔刑事責任,但要被送去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相反,如果法官認定被告傷人是因為火遮眼,則羅森會為被告爭取僅判刑責較輕的嚴重傷害罪名。
目前李創被控持械傷人、嚴重傷害及企圖謀殺等11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