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案被告:97後全港有圍標
稱曾函廉署促「救救小業主」
【明報專訊】維修工程判頭涉嫌在9年間串謀他人提供約4500萬元賄款,以「圍標」形式協助工程公司取得沙田翠湖花園等3項住宅項目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案件昨日提堂,本月底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涉案判頭在庭外向傳媒表示,全港小業主自1997年起均被「圍標」,判頭更曾聲稱於2007年寫信給廉署要求「救救香港小業主」,並即席拿出一封手寫信件作證。
明報記者 張梓鈴 李穎欣
報稱為維修工程判頭的被告丘瑞田(57歲),昨被控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4日至區域法院答辯,丘期間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區院案件的判刑上限是7年監禁。
庭外囑小業主「小心」
丘瑞田被控於2010年至2014年2月25日期間,串謀翻新工程分判商等人,向新昌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僱員許鈞碧及樊卓雄,以及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分別提供翻新工程總工程費用的1%、6%及10%,即約260萬、1500萬及2600萬元,作為協助取得工程合約的報酬。丘另被控於2005年至2007年12月期間,串謀顧問公司職員等人,向濱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整體維修專責小組組員何志光提供60萬元賄款,以及向德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僱員鄭錦江提供9.6萬元賄款,以協助取得濱景花園及華麗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
丘昨離庭後突然向傳媒表示,全港小業主自1997年起均被「圍標」,故提醒小業主:「小心你]曭奐~」。丘展示一封手寫信件,聲稱他曾於2007年去信廉署要求「救救香港小業主」,惟丘正想繼續談及廉署對其信件的反應時,即被身旁的男親友強行拉走(見另稿)。
七旬翠湖業主繳32萬:棺材本畀佢擠埋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及10多名翠湖花園業主昨到庭聽審。72歲業主馮太表示,她的住宅須繳付約32萬元維修費,惟她繳交10多萬元維修費後便多月沒有繳交。馮太被罰3萬多元利息及釘契後,更被告知其物業將被拍賣。馮太終交清全數維修費,並無奈地說:「好慘呀真係,棺材本都畀佢擠埋。」馮太稱交錢後感到「好谷氣」,一直睡得不好,至昨晚得悉有人涉因行賄被起訴,始「埜o安樂齱v,望法庭可還她一個公道。
【案件編號:KCCC22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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