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生意外虛報停車場被撞
避付墊底費 車主被控刑事罪
【明報專訊】自今年3月以來約克區警方交通意外報案中心接獲多達20宗司機虛報意外。涉案的司機開車在馬路上相撞後,卻向警方虛報汽車是在停車場遭人碰撞,而肇事司機卻不顧而去。警方經過調查後已向虛報者提出刑事檢控,並提醒司機千萬不要為了節省汽車保險費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接獲的虛報案件之中,絕大部分都訛稱汽車停泊在停車場上,遭人開車碰撞,汽車損毀後肇事司機卻不顧而去,然而報案中心的警員憑經驗和受訓時的專業知識,卻能斷定這些車身上的損毀並不是汽車靜止時所造成的,與虛報者所報稱的證供明顯不符。
約克區警方發言人帕滕丹(Andy Pattenden)表示,部分虛報者指稱是修車公司教唆他們這樣做,然而法例並未對提供建議的人士追究責任,報案人士必須對自己的證供負上責任。
向警方虛報提供錯誤不確實的交通意外報告觸犯法例,屬刑事罪行,他表示警方已向部分虛報者提出檢控。
他補充說,在其中一個虛報案例中,警員查出虛報者所述的意外是在道路上發生的,涉及到另一部車輛。
警方指出,虛報者訛稱汽車遭人無故撞毀,除擔心意外會令致汽車保險費上升外,並認為若能瞞天過海,便可省回給予保險公司的墊底費。
按照安省高速公路交通法,若交通意外帶來的損毀總金額在1000元以上,便必須報案,而法例亦規定司機雙方需要交換和提供個人的相關資料。另外,任何涉及個人受傷、犯罪活動,以及對第三方構成損害的交通意外,亦必須報案。
加拿大保險局鼓勵知情者以匿名方式舉報虛報保險,熱線電話是1-877-IBC-TIPS(422-8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