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法院令政府擴減排創先河
受害公民入稟 「氣候官司潮之始」
荷蘭海牙地方法院周三作出歷史判決,下令政府將2020年溫室氣體減排量目標,由比1990年水平減少17%,增至最少25%,以保護國民免受氣候變化威脅。氣候專家稱今次裁決為里程碑,有望成全球其他國家先例,相信會為歐洲其他國家環保人士效法。綠色和平昨稱這宗官司為「氣候官司潮之始」。
今次是環保人士首次循司法途徑促政府提高減排目標。法院今次裁決具法律約束力,荷蘭環境及基建部發言人向法新社稱,當局正研究裁決,可能提出上訴。阿姆斯特丹環保組織Urgenda Foundation代表886名荷蘭公民,2012年入稟法院,引用人權法指出荷蘭政府有責任照顧國民,而荷蘭低於海平面、極易受全球暖化海水升高所害;但政府明知要遏止全球平均氣溫增加2℃免全球暖化加劇,卻「疏忽職守」,訂下過低的減排標準。
全球「暖化難民」可援引興訟
案件於今年4月首次聆訊。法官昨據「侵權責任法」(Tort Law,普遍涉及「避免造成損害的責任」)判決說,政府必須「確保荷蘭2020年的減排達至起碼低於1990年基準的25%」。按現行政府政策,荷蘭於2020年最多只減排17%。
Urgenda昨聞判後興奮,稱數以百萬計受全球暖化影響的人,可借此案例提出個人訴訟。環保人士俱歡迎裁決,相信今後將增加借用司法,迫使政府盡速增加減排力度。
英國環保組織ClientEarth總幹事桑頓說:「這確是大突破。我們從未有過法院命令政府採取措施減輕氣候變化。」為歐盟能源政策獻策的Climate Change Capital前任主席卡梅倫(James Cameron)稱,由於今次只是地方法院裁,不會自動成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先例,但稱會成為其他地方的參考。
今年12月將於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上,近200個與會國家代表須為緩和全球暖化達成協議。
惟歐盟的目標是2020年減排最少20%,美國僅約4%而已。
(衛報/路透社/法新社/彭博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