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形車下月起解禁
兩人或邊斗式可於道路上行駛
【明報專訊】一直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駛的全地形車輛(All-Terrain Vehicle)或野地車輛(Off-Road Vehicles),從下月起將不再受此限制,但仍僅局限於如同單車一般在馬路邊行駛。
安省交通廳長鄧德華(Steven Del Duca)昨日宣布,省府已意識到這一蓬勃發展的運動需求,而且這類越野運動安全且持續發展,為此省府要為安省民眾安全地探索安省的廣大地區提供更多的選擇。
根據目前的法律,只有司機一人獨自騎行全地形車輛或野地車輛時,才能在安省或市政公路上行駛。而從7月1日起,兩人或邊斗式全地形車輛也可以在安省道路上行駛。
在做出此決定之前,省府已廣泛徵詢過市府、業界、執法部門、衛生和安全部門的官員的意見。鄧德華指出,雖然省府已經做出以上批准,但市府仍需通過附例做出類似的許可。
而且要駕駛全地形車,司機必須持有G2或M2牌照,且車輛也已經登記和有保險。此外,司機還必須要戴上頭盔,繫上安全帶或腳扣。
從正式實施新例起有2個月的教育期,以便讓民眾適應新例。從9月1日起,警察將開始執法行動,對違反相關法例的駕乘者開出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