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胎生女殘疾 方准生第二胎
[2015.06.07] 發表
【明報專訊】懷仔報稱12歲,即2003年出生,按照當時實行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19條,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頭胎若是女孩,或經醫學鑑定為殘疾兒,父母才准生第二胎,否則即屬超生,父母須繳納被稱為「社會撫養費」的超生罰款。
據上述條例第53條,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繳納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即約3至6年總收入。
前年放寬推「單獨二胎」
2002年起推行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不交超生罰款,計生部門將不會發放准生證,孩子就會無戶口,之後入學、就業都會受嚴重影響。至2013年11月,中共第18屆三中全會通過實施「單獨二胎」政策,即夫婦其中一方是獨生子女,可合法生育兩名孩子,各省可按條例自訂實施時間。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昨日上水跨境學童派位中心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正慧小學外圍有逾30名警員戒備,以鐵馬分隔示威者和家長,家長要從學校側門離開。因警嚴禁家...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