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店東主將拍攝到竊匪偷竊過程上載互聯網﹐多倫多警方表示﹐此舉並無違法。多倫多警方發言人Jeniffer Sidhu表示﹐由於商店?攝錄機﹐以至攝錄得來的片段均屬店主所有﹐故他即使將片段上網﹐亦沒有牴觸法律﹐情況一如父母在家為女子拍攝日常生活片段後﹐再上載網上與人分享無異。 她認為﹐事主這個做法﹐並無不妥﹐而且有助警方破案﹐因警方有時亦會將疑犯相片或犯案片段公開﹐呼籲公眾提供線索﹐體育店店主的做法只是大同小異。 律師恐侵犯肖像權 但刑事律師孫健銓則認為﹐從法律角度而言﹐店主的做法可能侵犯了片中當事人的肖像權﹐他們有權控告對方﹔然而﹐當事人會否採取實際行動則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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