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師偷拍裙底判服務令
[2015.05.29] 發表
【明報專訊】前中學教師因升職而壓力激增,卻遇工作失意,靠偷拍路人抒發情緒。他攜帶「偷拍神器」於旺角港鐵站偷拍路人,包括用筆形針孔攝錄機在電梯旁偷拍兩名女子的裙底,被巡警截獲。他承認有違公德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警發現暗中跟隨
被告鄧榮信(39歲)早前承認去年7月11日在旺角港鐵站C出口電梯,偷拍兩名女子的裙底。裁判官指被告初犯,且感化官認為他重犯機會低,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
被告承認案發日當晚7時許,站近扶手電梯手持偷拍筆,尾隨兩名穿短裙女子上電梯,並把筆指向兩女的裙底。女警發現被告,暗中跟隨,終與男同袍拘捕被告。被告的筆及手表均有針孔鏡頭和兩張記憶卡,而在「偷拍筆」的記憶卡找到10段影片,影像中「主角」的衣著與兩名事主相同。
【案件編號:KTCC13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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