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洋高層姦港女囚8年
【明報專訊】漢能薄膜發電集團(566)母公司的前比利時籍高層,在港認識女網友後,首次見面便露狼相,半年內兩度在寓所侵犯兩名女子,其中一人更是處女。高院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他兩項強姦及非禮罪名成立,昨被判囚8年。法官判刑時斥被告刻意上網結識女性,最終目的只是與她們發生性行為,形容他是「性的獵食者」。
官形容「性的獵食者」
被告Laurent Frank(36歲,圖)案發時為漢能控股集團的高級總監,辯方求情時指他案發後已被解僱,雖然他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歷,但出獄後亦難以再找到工作,加上他在異鄉服刑,所受痛苦遠比本地囚犯更大。辯方強調兩名事主均沒受傷,並聲稱事主Y於案發時投訴下體流血及疼痛,被告即停止性交,Y其後替被告手淫,亦是出於自願。
暫委法官麥明康法官則指出,事主Y是年僅20歲的大學生,是「天真及年輕」的女人,而被告上網認識女性,最終只為發生性行為,有如「性的獵食者」。法官指Y遭被告奪去貞操,性交期間被告亦沒使用安全套,事後Y為免再遭性侵才被迫替他手淫,須額外加刑。至於遭被告非禮的事主X,法官指她險遭被告強行脫掉褲子,幸她及時逃脫,否則將有更壞事情發生,但相信她已飽受驚嚇。
事主Y早前於審訊時供稱,去年8月8日她與被告首次見面,獲邀到其家中作客,卻遭他強姦。Y曾表明是處女及要求停止,但被告不理。Y被施暴後洗澡完畢,再應被告要求替他手淫。Y事後向朋友傾訴,到醫院檢驗並報警。X則供稱去年8月24日與被告初次見面僅10分鐘,便隨被告返家幫他「執屋」,甫入屋被告向她展示童年照,繼而吻她的臉及胸部,X最終逃脫。
【案件編號:HCCC3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