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本報揭發安排長者露天脫光等待洗澡的大埔運頭街劍橋護老院,其2至3樓的院舍牌照將於本月31日(周日)到期,本報昨晚獲悉,社會福利署已決定拒絕其續牌申請,並於今日即牌照到期日的最後一個工作天公布。根據《安老院條例》及《安老院規例》,若社署署長拒絕安老院的續牌,院舍經營者需在30日前以書面通知受影響院友及其家屬。
此外,本報偵查進一步發現,該院舍有兩項間隔改動涉嫌違反牌照規定,其中該護老院1樓約三分之一樓面在今年初被改建,現交由院舍創辦人陸艾齡名下公司改作經營超市。社署證實有關改動仍在處理,未獲批准。另外,牌照透露,該院舍3樓冷氣機房違反建築圖則,被改作住客共用空間,社署要求院舍還原機房,但劍橋至上月底仍未糾正。
明報記者
劍橋聲明﹕責無旁貸 續加強管理
劍橋護老院今日在報章刊登聲明(刊A21),表示近日事故仍屬個別事件,為院友及有關家屬帶來不便或傷害,謹此表示遺憾。該院並稱在此事上責無旁貸,承諾繼續加強管理改善服務。
本報昨日四度致電劍橋護老院創辦人兼董事陸艾齡,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有安老業界人士批評,院舍擅改建築,可致安全及消防隱患,危害長者安全。
根據安老院牌照紀錄,大埔運頭街劍橋護老院分開兩個牌照登記,其中1樓分院的牌照登記地址,列明為運頭街廣安大廈地下C舖部分及「1樓全層」。
超市由陸艾齡任董事公司經營
不過,本報記者實地觀察,發現該處1樓約三分之一的面積被改建用作經營商舖「Clipper上等貓超市百貨」。根據商業註冊登記,Clipper由劍橋護老院創辦人陸艾齡擔任董事的比爾高國際有限公司經營。
兩名附近居民向本報稱,1樓全層原本是劍橋護老院範圍,但在約半年前開始裝潢,「Clipper」於今年農曆年開業。院舍改建後,院舍住客及家屬只可使用廣安大廈地下C舖的門口進入院舍,不論是使用電梯或樓梯,訪客均須先經過超市,步行約長4米的走廊始抵院舍門口;走廊闊度約1.1米,若長者使用輪椅,僅僅夠過。
根據屋宇署圖則,1樓全層總樓面為732.4平方米,扣除電梯和大堂等非作業面積,長者可用空間約680平方米。然而,部分樓面被改作超市後,本報按圖則計算,用作安老院的實際空間減至約460平方米。如果院舍按牌照資格,最多收取上限96名長者,每名長者可享用的空間只有4.8平方米,較《安老院規例》訂明每名長者可享的最低面積須有6.5平方米,少約四分之一。
3樓冷氣機房 未按續牌條件還原
另外,護老院2樓及3樓的牌照將於周日到期,續牌條件訂明3樓平台的冷氣機房並非院舍牌照範圍,該機房必須還原至屋宇署批准圖則上的原本用途。不過,本報記者於上月29日到該處觀察,面積131.6平方米的機房位置仍然用作院舍住客的共用空間,放置飯桌和電視機等。
社署昨回覆稱,安老院牌照事務處於今年2月收到涉事院舍申請更改牌照圖則,「將安老院部分位置剔除」,仍在處理申請。換言之,涉事院舍未獲批申請,已進行及完成改建。消防處回應稱,今年先後5次到上址巡查,於3月6日的巡查發現該護老院1至2樓的後樓梯間有雜物阻塞情G,消防處人員已向護老院負責人發出一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消防處人員於其後的跟進巡查中,發現該等雜物已經清除。
社聯長者服務總主任陳文宜說,若安老院舍改建,必須事前以書面通知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並提供修改的法定圖則等相關資料,「不是不准更改,但並非可以隨意更改,例如須確保主力牆、消防設施等不受影響」,獲批准後才可動工,否則會違反《安老院條例》(第459章)。
張超雄﹕空間不足 增播病風險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稱,每名安老院院友最低面積須達6.5平方米的要求,早於約20年前訂立;考慮到不少長者需以輪椅代步、使用抽痰機、呼吸機等設施,「6.5平方米空間的要求已算很低,若再少,會很窄、很擠迫」。他解釋,若空間不足,令院友日常起居十分不便,會增加傳染病散播風險。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