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籲中央統籌醫療經費
政府在治療精神病患者的投入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令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無法從根源改善。
衛生部門最新的數據顯示,國家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在案的全國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接近12萬人,其中逾八成人是農民,而這些患者超過五成經濟狀G在當地貧困標準以下,很多患者來自醫療和經濟條件都相對薄弱的地區,家庭因病致貧、返貧的情G比比皆是。
《南國今報》引述廣西數據透露,一個精神病患,每月用藥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治療周期較長,一般需要幾年,甚至要終生服藥,若費用無法解決,對於貧困的精神病患者將會形成惡性循環。
廣西登記患者貧困率達56.28%,重度精神病患者平均每月住院費治療費達4,000元。除醫保、農合和自費支付醫療費以外,符合條件人員可申請國家、殘聯或民政的補助。然而,以柳州市為例,目前只有國家的貧困精神病醫療救助和殘聯重性精神病方面的項目,由於項目金額少,每年資助的患者有限,杯水車薪。而精神病人一般無經濟收入,由病人及家庭承擔治療費用並不現實,若由各地政府解決又對地方是一種負擔。
藥費動輒千元 基層難承擔
有專家建議,重度精神病強制醫療經費應由國家統籌安排,建立強制醫療專項救助資金,專項管理,可結合公益捐款或社會保險形式統籌資金;再以醫療保險為補充,對已參加醫保或農村合作醫療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費用,由醫保支付,不足部分或未參加醫保的,從強制醫療專項救助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