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副會長吳樹聲(圖)表示﹐新柏文買家於收樓時才見到新加額外收費的情況非常普遍。發展商有時會於收樓合約的費用清單上﹐加多1項名為「其他稅收」(tax other than)的費用﹐很多時要多交數千元﹐但無人解釋是什麼費用﹐故他同意省府應立法管制。
他說﹐通常發展商會於買家買樓花時說明收樓時要交約5000?6000元發展費及教育稅﹔接駁電纜加數百元等。但他曾有顧客買30多萬元柏文單位樓花後﹐收樓時要交1.2萬元額外費用﹐其中約2000元是交「其他稅收」費。
他指只是部分發展商收取該項額外費用。
他提醒買家﹐若購買的單位打算用作出租﹐收樓時要交13%的合併稅﹐40萬元價住宅便要交5.2萬元。但其後可呈交持有的1年租約﹐申請最高2.4萬元的退稅。另外﹐還要再加土地轉讓稅﹐發展商都不用事先講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