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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粉嶺名都花園上周五(15日)發生淋腐液傷人案,被捕的47歲姓張女子仍在青山醫院留醫,她昨日被落案,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應訊。遭潑淋腐蝕液的39歲姓李管理公司女經理仍然留醫,情G危殆。
遭潑女經理仍命危
事發上周五晚,屋苑業主立案法團與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代表,在屋苑平台一間會議室開例會期間,張婦突取出通渠水潑向姓李女經理,另有3名男職員受傷,張婦當場被捕,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