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3日加新社電)加軍士兵兩月前在伊拉克友軍交火中喪生﹐軍方應汲取教訓﹐但加拿大與伊拉克沒有約束性協議﹐管制軍隊行為﹐加國也沒有嘗試﹐與伊拉克商討協議。 聯邦新民主黨提出一系列書面問題﹐上述說法正是政府最近回應眾議院的一部分。 哈珀政府答說﹐未有採取行動﹐與伊拉克簽署軍隊地位協議。政府說﹐曾與巴格達的阿巴迪(Haider al-Abadi)政府交涉﹐確保充分保護加拿大軍人﹐因為他們參與軍事行動﹐打擊伊斯蘭國極端組織。 渥京政府說﹐軍隊地位協議比較複雜﹐需時安排﹐通常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不會要求簽署這份協議。 國防部長康尼在國會重申﹕「當然﹐軍隊地位協議是有約束力的國際約定﹐通常要用多年制訂﹐我們等不來。」 但新民主黨國防事務評議員哈里斯(Jack Harris)指出﹐戰鬥使命延長﹐那等於說﹐加拿大參與伊拉克戰事﹐還有一段時間﹐中士多伊龍(Andrew Joseph Doiron)在友軍交火事件中喪生﹐表明有約束性法律框架的必要。 軍隊地位協議不僅包括﹕外國軍隊在某國的行為﹐諸如海關等行政事務﹐還包括機制﹐確定東道國政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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