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23條 梁愛詩:難保證無人因「反共」被拉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當中兩度提及香港,包括指港澳同胞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說港人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直言不能保證《基本法》23條立法後,不會有人因「反共」被檢控,但指每年有人高叫「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等,但也無人因此被檢控。
指國安法非為箝制香港
梁愛詩昨接受無芋m講清講楚》訪問,談及國安法問題,她指內地重訂《國安法》,是因應經濟、環境、資訊等新發展,亦加入依法治國及以民為本的理念,她認為談及港澳部分不是新事物。她強調草案不是要壓迫和箝制香港,只是講清楚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港澳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早已寫在國家憲法。
梁愛詩又說,國安法是大框架,即使引入香港,須先諮詢特區政府,相信特區政府亦會諮詢公眾,又指即使引入香港,但仍要有特別法律執行、支撐,如《基本法》23條等,否則難以執行;至於何時及以什麼形式就23條立法,則應由特區政府決定。她稱目前為止,沒收到消息中央要將國安法引入香港。
指回歸後無人因喊口號被拉
對於草案審議稿第13條指明「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梁愛詩說思想、行為推翻共產黨政權,是顛覆國家及違法,不應該這樣做。被問到如《基本法》23條須跟從《國安法》大原則制定,每年六四晚會參與者高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觸犯相關法律?梁愛詩認為有意推翻共產黨但沒實質行為,便不構成犯法,稱香港有言論自由,又指《基本法》已保障人權,強調「回歸18年,從來沒有因為嗌口號檢控佢]」。
但她說,不能保證23條立法後,不會有人因「反共」被檢控,及後解釋自己不代表政府、不是官員,故即使她保證也沒作用;但指當年草擬23條時,亦茩垂O障市民言論自由。
羅范:國安法僅指出港義務
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說,基本法已清楚說明23條應由香港本地立法,國安法只是提出香港在憲制上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但並非意味國安法會直接延伸到香港。至於法例中提及香港有何含意,羅太認為一國兩制下多數只強調兩制,提到香港只是指出香港都有其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