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照當官 貪官續勁貪4300萬
【明報專訊】小小的一個鄉鎮可以貪腐程度如何駭人?看看昨日被控貪污罪、行賄罪的廣東從化市鰲頭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下稱鰲頭鎮經發辦)副主任梁偉強,述及的貪腐歷程便知一二。
2008年,時任鰲頭鎮經發辦主任的梁偉強,因在徵地過程中受賄15萬元(人民幣.下同),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1年;然而,梁雖罪成,但未有丟掉公職,僅從主任降為副主任,讓其得以繼續靠徵地斂財。
指控顯示,梁偉強在2009年至2012年間,利用職務之便,與時任鰲頭鎮經發辦副主任李志威、鰲頭鎮村民張榕記、李仲明(均另案處理)等人合謀貪污徵地款。經查,梁在多項徵地工作中,非法佔有國家徵地款共計超過4330萬元。
此外,檢方還指梁偉強於2011年為感謝時任從化市鰲頭鎮鎮長周日會、副鎮長劉建中(均另案處理),分別賄送50萬元及103萬元的土地股權。梁在庭上辯稱,「如果不是領導讓這麼做,我是沒有那個膽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