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引新法 禁殺3子女精神漢獲自由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7年前殺害3名親生子女,因為確診患有精神病而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需要一直留院治療。卑詩省刑事監控處近日對案件展開年度審查,希望利用聯邦保守黨去年修改的嚴打罪案法例,禁止犯案男子重獲自由。
2008年,卑詩省內陸梅里特(Merritt)男子舍恩博恩(Allan Schoenborn,圖)於居住的流動屋內殺害3名親生子女,法庭於2010年裁定,因其患精神病,無需承擔刑事責任。2013年,舍恩博恩於高貴林港接受年度評估,同意繼續留院,但要求轉往緬省同類設施;隨後他又要求獲得外出機會。2014年2月,卑詩審核局(BC Review Board)未批准其請求。
卑詩刑事檢控處發言人麥肯齊(Neil MacKenzie)表示,舍恩博恩的治療團隊中,有部分醫生向審核局指出,舍恩博恩已接受大量情緒管理及防止復發的輔導治療,如獲自由外出,可能更有助於其病情的康復,但檢控官堅決反對讓舍恩博恩重獲自由。
聯邦保守黨政府去年曾通過一項法例,旨在確保一些對公眾、社區存有潛在威脅的危險精神病人,在確定其完全康復或無任何危險之前,除非發生極其特殊的情況,否則不能離開所在治療機構。同時,更改原本每年都需進行的聽證評估,延長至每3年1次。
卑詩刑事檢控處就希望利用此更嚴苛的法例,禁止舍恩博恩重獲自由。
舍恩博恩的年度評估今年2月已於精神病院展開,檢控官們會盡量收集、查看其過往的精神治療報告。當年度審核結束,將由卑詩刑事司法部門(B.C. Criminal Justice Branch)決定,舍恩博恩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合居住於普通社區,或是他仍對社區安全造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