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管理公司職 法團主席涉賄被控
[2015.04.22] 發表
【明報專訊】元朗私人屋苑怡豐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被指為獲得屋苑管理公司的職位,涉嫌在監管管理公司期間提供優待,她昨被控一項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獲准保釋,本周四在屯門法院提堂。
控罪指出,65歲被告鄭碧玉案發時為怡豐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而黃開基測計師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怡豐花園的管理公司。
控罪指被告涉於2014年3月4日至4月9日期間,透過黃開基物業管理一名高級屋苑經理,獲受聘在該管理公司工作,而被告則會在監管該管理公司期間提供優待,作為她獲聘的酬勞。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昨流傳一張香港培道小學、題為「呼籲家長及學生注意安全」,內文提及學校附近的麥當勞,有陌生男子聲稱車內...
詳情
【明報專訊】曾爆發工潮的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HIT)下月1日起調高外判工薪酬。消息人士指出,HIT今日通知外判商,外判工基本薪金將調高約5...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