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女分級供淫 「龍王」移送查辦
[2015.04.21] 發表
【明報專訊】新北市一名35歲蘇姓男子自稱「龍王」,自創「裸體開龍咒」改運法,誘騙60名女信徒。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昨持搜索票至「龍神居」,將「龍王」及32歲許姓女助理帶回偵訊,訊後將依詐欺、恐嚇取財、強制猥褻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昨持搜索票至「龍神居」逮人,查扣電腦主機、熒幕及監視器等證物,檢警發現自稱助理的許姓女子,竟是「龍王」多年結髮妻,夫妻甚至訂出「龍女性愛契約」。
警方查扣的證物中,有一張「龍女守則」,裡面清楚將龍女分為4級,最高級是龍女、其次是龍龜女,每月龍緣金從1萬元至2萬元不等,而這些「龍女們」都可和龍王性交,內文還規定每次不得超過40分鐘,稱可藉此吸收八成「精緣」,若是口交,可吸收百分百精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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