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7歲子入車尾箱 父認虐兒
【明報專訊】 中年汽車維修員上月中與前妻及幼子到油塘晚膳,7歲幼子用膳期間「百厭」,獨自離開餐廳上廁所,之後躲在其父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旁。維修員其後尋獲幼子,一怒下將他「鎖入車尾箱」載走,有途人目睹事件報警。「非常父親」昨承認虐兒,裁判官索取其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至6月判刑。
外出用膳 子獨自離開被尋獲
56歲的李姓被告報稱為汽車維修員,昨帶同其長子到庭應訊,他承認一項虐兒罪。案情指出,李與前妻於前年離異,上月13日晚上約9時,李與前妻及7歲的幼子在油塘「大本型」油塘社區會堂附近晚膳,幼子在用膳期間聲稱要上廁所,獨自離開餐廳。15分鐘後幼子仍未返回,被告遂外出尋找,並發現幼子躲在他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旁,被告一怒下用手舉起幼子,並把他「鎖入車尾箱」載走,有途人目睹事件,遂記下被告的車牌號碼及報警。
停車抱出兒子責罵兩踢
與現場相距約3分鐘車程的康柏苑的一名住客,於同日晚上9時半,看見李從私家車的車尾箱抱出幼子及不停責罵他,又見到李兩度踢向其子,遂報警。警方之後在康柏苑發現李的私家車,李不久後獨自回到私家車時被捕,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之下把幼子「鎖入車尾箱」。
子現社署照顧 求情稱欲團聚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前妻工作繁忙,故由李照顧兩兒。李案發時擔心幼子安全,一時心急下干犯本案,現承諾不會重犯。辯方又表示,李的幼子現由社署照顧,李十分掛念,希望能早日一家團聚。裁判官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6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17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