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克儉稱港獨意見非法 葉劉﹕沒行動不違法
【明報專訊】教育局長吳克儉昨接受訪問,被問及有關港獨問題時指出,若覺得個別港獨意見犯法,便有需要指出。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港獨意見並不犯法,《基本法》亦保障言論自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指出,如果只是舉起標語、 創意設計、舉旗或單純的表達意見,沒實際行動推行港獨,均不違法。教育局長新聞秘書其後補充指出,局長的原意是港獨主張是不合乎《基本法》的精神。
吳克儉昨出席活動後,有記者提問指現時的港獨討論,是否因年輕人不認識中國歷史而造成。吳克儉回應稱,希望年輕人和同學能在自由的大前提下守法和互相尊重,「在這個前提下,如果有個別港獨意見,我們覺得是非法或不合法的話,我認為有需要指出,這點特首亦曾提出」。
針對港獨意見犯法的說法,葉劉淑儀表示,港獨意見當然不犯法,《基本法》第39條保障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若純粹是意見或思想便不會犯法,且現時香港並沒有分裂國家的罪行。她又指2002年討論23條立法時,還沒有港獨,但對於台獨議題,主流意見也認同涉及台獨的意見與言論不算犯法,採取行動才可能會觸犯法律。
新聞秘書﹕局長指港獨不符基本法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出,現時香港還未到以言入罪的地步,但若港人不堅持本土價值,「由得香港大陸化的話,好快就會以言入罪,吳克儉局長只是提前講鬙憎荓↙G」。他又指香港法律是針對行動以界定是否犯法,但若23條立法之後情G或許不同,因當年推行23條立法時,政府曾堅持出版煽動刊物也入罪。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昨出席論壇後表示,若單純討論及表達港獨意願,沒有惡意中傷及實行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的話,仍是容許的。但他補充,言論自由有尺度,「如事情敏感,而你繼續說的話,即是與人對虓F,你會吃虧」。
本報記者昨再就吳局長的言論向教育局長新聞秘書查詢,他回應稱,《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局長的意思是「港獨」主張不合乎《基本法》精神,需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