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鐵網圍封 收地者:沒犯法
律師:收地應申執達吏協助
【明報專訊】新界以威嚇手段收地的事時有所聞,近期南生圍發生多宗收地爭拗,其中一魚塘租戶蘇家遭人以鐵絲網圍封、大石阻路。獲地主委託處理收地的馬鞍崗村原居民簡彩明接受本報訪問時,強調自己沒有犯法﹕「其實我只是吊兩膝菕A諗住塞了路口,咁樣隉C」他又稱,因與蘇家相熟,希望透過談判解決,才沒循正常途徑申請執達吏收地。他說,若當初找執達吏,花年半便可成功收地,不用搞到現在「大頭佛」。
明報記者 周展鴻 鄭佩珊 陳顥之
有律師稱,地主不應以威嚇方式收地,唯一可行做法就是依從法律,向法庭申請命令,由執達主任協助收地(見另稿)。
涉事魚塘面積逾萬方呎,分別由7幅地皮組成,當中一幅由任國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另6幅分別由6間公司持有,惟該6間公司的董事均為許天立,股東是海外註冊公司華欣有限公司。
近月,該魚塘突被圍上鐵絲網,出入口被放置大石阻擋車輛出入,這些都是收地行動的一部分。原來許天立任董事的6間公司,委託了簡彩明出手收地。
稱建圍網花12.8萬
本報記者找到簡彩明,訪問當日正值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被指收地時傾倒泥頭破壞農地,被判賠償事主141萬元。簡彩明強調自己圍封鐵絲網、放大石沒有犯法﹕「我現在收地,你告我什麼呢?我不是填(泥土),他(侯志強)是破壞人家,將人家耕種的地『郁』了。」
他說,若要他賠140萬就真是「死得」,指他為了幫人收地,要請人圍網,要找運輸公司搬運石頭,為此出了不少不少錢,單單建圍網也花了12.8萬元。
指與租戶相熟 欲自行解決
他透露,委託他收地的公司在上海搞電子,2008年,他協助該公司於南生圍壆圍村購入多個魚塘,當時因他與租戶蘇氏一家相熟,找他們商討簽訂5年、每年100元的租約,並先後提出過收地後給予蘇家5000呎及3000呎的土地,亦提出可按政府收地價作賠償,但蘇家都沒答應,遂出律師信收地。
在商討過程中,蘇家一方質疑簡彩明未能書面列明3000呎土地這條件,簡彩明則反駁指由於尚未換地,不可能在收地前作出書面合約,指蘇家應相信他的口頭承諾。
商以地換地不果 一拖6年
簡彩明又質疑蘇家想霸地逆權侵佔,於是找人封鐵絲網、放置大石。問到為何不向法庭申請執達吏收地,簡彩明稱,2008年時與姓蘇一家相熟,認為可以傾妥,「當年是我跟公司講不用去法庭搞那麼多事,由我去傾,(提議)100元一年、租5年先啦。但你拖了我6年,我現在怎樣向公司交代?我唯一可以做就是圍鐵絲網!」
他又說,若當初找執達吏,「一早收了地啦,年半都收了它,就是大家那麼熟,先搞到今時今日,我現在向公司都交代不到」。
租地50年 擬申逆權侵佔
蘇家早於1960年代開始租用該土地種田養魚,代表受訪的孻女蘇女士表示,1995年購入了其中一幅地皮,她與母親、哥哥等10多名家庭成員均居於上址,居所大部分處於蘇家持有的土地,有小部分建於租用的土地上。她說,過去一直沒有跟業主簽署正式租約,近年已沒有繳交租金,亦未曾被業主追討,正預備申請逆權侵佔。
租戶:口頭承諾3000呎地不可靠
蘇女士說,簡彩明提出5000呎地皮換取魚塘,但該地皮處於電塔下,家人擔心影響健康,而且簡只是以「人格擔保」、「全個元朗也認識我的為人」等理由提出口頭承諾,其條款誇張,沒有保障,故不相信其說法,未有答應其條件。她說,簡彩明是拖延一方,因對方不願意簽訂任何合約。蘇補充,所謂100元租約的條款苛刻,包括業主可要求他們即時搬離上址,沒有任何賠償,所以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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