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遺巨債 推高多年電費
16年前一項決定 省民今日仍受累
(多倫多5日加新社電)安省16年前決定分拆安省電力(Ontario Hydro)為幾家公司﹐結果電力用戶增加一項迄今仍要繳付的費用?累積數以十億元計債務。論者說﹐這筆債務會在來年推高電費。
安省電力在1999年分拆時拖欠381億元﹐屬於殘餘債務。它欠下巨債﹐絕大多數是在上世紀70?80年代興建核電廠的結果。
那筆債務只有一部分有新公司資產擔保﹐包括安省發電公司(Ontario Power Generation)?第一電力(Hydro One)和獨立電力市場交易所(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ystem Operator)。那就是說﹐還有209億元無法償還的債款。
省府於是透過新收費﹐向電力用戶收取償債款項﹐從2002年到2014年﹐亦即有統計數字的最後一年﹐民宅和商戶繳付超過115億元﹐但仍有欠債25多億元。
繳付逾115億元 仍欠債25億
皇后大學經濟學教授珀切斯(Bryne Purchase)說﹕「多年來﹐我們徵收減債費﹐但我們未見減債。」珀切斯又說﹐「這是障眼法」﹐數字從不透明﹐說出確實籌款額﹐沒說只要達標即停止減債收費。珀切斯是前保守黨副財政廳長﹐曾在自由黨政府擔任副能源廳長。
安省電力公司分拆後﹐政府期待收入及付款進帳131億元﹐未償債務減至78億元。
2002年﹐所有電費帳單增加減少債收費﹐每千瓦小時加收0.7仙﹐每年籌得9.4億元。
安省電力金融公司(Ontario Electricity Financing Corp.)管理這筆未償債款﹐款項在2004年增至119億元﹐前保守黨政府在2002年5月凍結電力收費率﹐自由黨政府2003年上台﹐直到2004年3月﹐才取消收費率凍結措施。
省府凍結電費﹐成本約為9億元﹐政府也要降低它「高估」的安省發電公司預期收入﹐結果未償債款在2004年增多44億元﹐2011年再度推高﹐從54億元增至58億元﹐因為第一電力和安省發電公司收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