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得罪校方被炒 東莞教師校長室服毒自殺
【明報專訊】廣東東莞利民小學51歲數學教師劉長斌,在該校教學多年,今年初被學校辭退,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校方單方面的行為讓他對生活失去希望,近日劉長斌在學校校長辦公室服毒自殺,幸後被搶救生還。
劉長斌表示,自2006年8月進入利民小學當民辦教師,每月工資為3000元(人民幣?下同),前後在利民小學工作8年。去年底校方對教師進行調整,辭退多名老師,劉長斌亦在被調整之列,其他多名被辭退的老師得到合理補償後離開學校,但他就因賠償問題多次去找校方領導商談,但雙方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至上周五,劉長斌與學校負責人再次就賠償問題談崩。劉長斌氣憤之下想到自殺,於是在街市買了一瓶滅鼠藥後跑到校長辦公室裏喝下,隨後他被送院搶救。因送院及時,洗胃後的劉長斌已脫離生命危險,但仍需留院治療。
劉長斌認為,學校在找借口拒絕支付賠償,「因為我是學校工會主席,曾經多次爭取學校老師的權益而得罪過學校董事會領導。」但利民小學肖校長回應指,今年初校方曾接到家長投訴,反映劉長斌曾經體罰班上學生,學校決定對劉長斌進行崗位調整。
肖校長表示:「學校開始沒有說解聘,只是將他調整調崗到別的學校,但是劉長斌不同意,在調崗無效的情況下,學校才提出與他解除勞動關係。」按照勞動法,學校解除合同是要按工作年限來賠償,但劉長斌有體罰學生的行為,被家長投訴,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學校是依法解除與他的勞動關系,只能支付部分補償金。
目前校方還在處理劉長斌自殺一事,校方已先墊付劉長斌的治療費用,並向東城街道相關部門匯報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