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紐芬蘭省1名男子在該省中部公路駕車﹐從車上開槍射麋鹿﹐法官罰他在家軟禁﹐兼且付罰金1,500元。
紐芬蘭省博特伍德(Botwood)居民辛格(Ryan Singh)在2013年10月被控﹐早前省府漁業及野生動物部門人員接到投訴﹐得悉有人從汽車乘客座位那邊探槍﹐向比什普瀑布(Bishop's Falls)附近的橫加公路射擊。
該案涉及非法狩獵大動物及槍械罪名﹐辛格在上周三認罪﹐並且判刑。
司法及公安廳指出﹐辛格坐在司機座位﹐向乘客座位探身﹐把槍伸向窗外。他開槍的時候﹐有人坐在乘客座位。
辛格無牌獵捕大動物?從車上開槍﹐需繳罰款總計1,500元。
除了罰款﹐法官判他在家軟禁4個月﹐5年不得持有大動物狩獵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