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浙江義烏一名周姓男子,辭職後不想「蝕底」,想起自己剛剛為工廠廚房購買煤氣,竟然決定拔掉膠管,放出煤氣。一名同事剛巧點燃蠟燭,立時起火,造成兩人受傷。 安徽人周某年近40,在義烏市稠江街道一家飾物加工廠打工。在同事們眼堙A周某文化程度低,比較「笨」。去年8月,周某向老闆請辭。在收拾的時候,周某想起廚房的煤氣是兩天前自己花了128元錢灌的,心有不甘。 周某決定,煤氣瓶閥上的塑膠管拔掉,打開閥門,放出煤氣直到「感覺剩下的煤氣和當初他來廠堣W班時候堶悸熒悎薿t不多」,才把閥門關上。 恰巧,周某的同事在工作時發現一台機器壞了,需要用蠟燭把堶悸漱@個部件加熱,才可以開機運轉。不明所以的同事就拿蚅燭,來到了廚房,結果一開點火開關,瞬間起火。 周某自己燒傷致左手臂的損傷構成輕微傷;同事的外傷致肢體的損傷構成重傷二級;過來「瞧瞧」情況的老闆娘鮑某外傷致全身多處皮膚燒傷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義烏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過失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