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雲南省昆明市檢察院通過查辦昆明市規劃局原局長曾華受賄案,將躲在幕後的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圖)挖了出來。但此時胡星已聞 風而逃。院檢察長沈曙昆根據掌握的情況迅速展開行動,調集精兵強將組成追捕小組。 據胡星自述,自從來到新加坡,胡星已經換了3個酒店。他確信自己被跟蹤, 而且跟蹤者絲毫不掩飾行[。他「覺得走投無路,整天忐忑不安,寢食不寧」,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讓他「惶惶不可終日」。弟弟胡波從加拿大傳給他的消息更讓他 心驚膽戰:昆明已經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在與胡波的通話中揣測:跟蹤的人是新加坡警察或是中國警察?還是黑社會來敲榨?任何一種猜想都令他「驚恐萬分」。 他對情婦劉伊萍說,我已經買了機票,要回到我辦護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我只能回來面對一切。 處理結果:2007年2月18日淩晨,專案組帶茩J星登上了回國的航班。2007年8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胡星當庭未表示上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