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題﹕小販=城市資產 ?
【明報專訊】以往農曆新年,街頭都有大量小販攤檔。今年食環署人員嚴厲執法,惹來爭議。有人認為小販難登大雅之堂,亦有人視之為重要的本土文化。究竟小販價值何在?小販成行成市又衍生什麼問題?
2015新年掃蕩小販事件
深水鶖菄L街、北河街交界每到農曆新年就會變成熟食小販檔林立的「食街」,被冠以「桂林夜市」名號。但因攤檔無牌經營、煮食時產生大量油煙而被區內居民投訴,部分深水鶧狦陪多次要求食物環境衛生署嚴格執法。
有旺角小販說,過去十幾年在新春擺檔一直相安無事,2015年開始多了食環署人員巡查和警告,令小販不敢隨便開檔,生意大跌。有團體在深水鶖菄L街發起「我要真小販」擺地攤行動,要求政府放寬小販夜市。發起人之一袁智仁認為政府應與地區人士協調,容許小販在特定日子、地方擺賣熟食,而不是「一見即拉」。他希望政府長遠考慮參考台灣、日本及新加坡設立夜市夜墟,給小販生存空間。
社區發展陣線社工黃穎姿在〈小販行業的生存空間與社會價值〉一文指出,政府一直懷疑小販自我管理能力,總認為小販「阻街、影響環境衛生、食物欠安全」,對其嚴苛檢控,令小販恍如「不見得光」的行業。聯區小販發展平台成員葉寶琳則認為政府只有「管理」小販概念,沒有「發展」計劃,食環署就只是一味「剷除小販」。
◆香港小販管理系統
早期
戰後市民謀生方法
本港早於1847年已設立小販牌照制度。戰後(1940年代),香港的輕工業剛起步,部分市民為求生活,在街頭擺賣,售賣日用品、食品或衣履,對象是低下階層。
1960、70年代,政府沒有監管小販制度,小販成行成市。後來政府為整頓街道,以影響市容為由,全力打擊及監管小販,設有《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小販規例》、《食物業規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等法例,給予執法人員充公小販的貨物、要求罰款,甚至監禁的權力。
1970年代
開始整頓 停發新牌
前市政局1972年起停止發新牌,食環署開始積極打擊流動小販。雖然食環署長在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間,簽發(重新分配)61個新的流動(冰凍甜點)和218個新的固定攤位(其他類別)小販牌照,但持牌小販(固定攤位小販和流動小販)整體數字仍由2000年的9232個,下降至2014年的6547個,跌幅近三成(見右表)。
近年
優惠措施減小販數目
2002至07年,政府利用優惠措施吸引小販交還牌照,固定攤位小販交還牌照可換取特惠金6萬元,流動小販可獲3萬元。2013年,政府再推出「自願交牌計劃」,俗稱「屋仔」的綠色鐵皮檔或是「朝桁晚拆」黃格仔檔的牌主,交還牌照能獲12萬元補償。
牌照分類
.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授權予持牌人,在任何地方或街道的地上所劃定的固定攤位內販賣。固定攤位主要分為擦鞋、熟食或小食、報紙、工匠、理髮、靠牆攤檔。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可僱用一名或多名助手,協助處理業務。
.流動小販牌照
流動小販牌照不會獲編配攤位,可流動擺放。其放置方式只要不對交通或行人造成妨礙,大多可擺放。流動小販牌照沒有「繼承」或「轉讓」權利,主要分為工匠、報紙、冰凍甜點、流動車。
.臨時小販牌照
持牌人可在指明期間(不超過一個月)進行販賣活動。一般商業或牟利用途的籌款活動不獲發牌。
一戶一牌政策
?每戶(包括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子女)只可獲簽發一個小販牌照,不得持有多個小販牌照;但直系親屬可簽訂街市檔位租約
?小販牌照持有人不得同時擁有街市檔位租約,公共屋h內的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持有人則除外
?所有小販牌只能轉讓或繼承一次。街邊固定攤位(熟食或小食)小販牌照的「繼承」和「轉讓」申請,一般只限持牌人的配偶提出。若持牌人因死亡等理由被註銷牌照,當局會簽發新小販牌給符合條件的直系親屬
小販認可區
前市政局希望將小販規範化,1975年在九龍20個地點推行「小販認可區」計劃,為持有「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小販提供指定區域,如廟街、花園街等。小販認可區發展不俗,在全球知名旅遊書Lonely Planet中,香港入選2012年全球最佳旅遊城市,當中更推薦廟街、西洋菜街(女人街),指其充滿本土特色,值得一遊。
◆小販存在價值
文化
熟食檔可以是一個城市的象徵,紐約有熱狗車,東京有拉麵車。反觀香港,近年希望發展「國際大都會」形象,致力打擊被認為影響市容的小販攤檔。
嶺大文化研究學生梁燕玲在〈消失中的小販文化〉中提出,小販是本土文化的根源,「不但讓街頭增添生氣和色彩,其靈活變通、不屈不撓的精神,也成為地道的街道文化」。她指近年香港急速發展,不少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特色店舖消失,市民面對一式一樣的商舖,更希望尋回本地特色文化,小販不但是事業,更象徵一個本地文化特色,政府應盡力保存和延續。
經濟
很多先進國家將小販政策納入經濟、旅遊及就業政策一同處理,以應付物價過高、就業困難、貧窮等社會問題,為基層市民提供低消費選擇。《香港邊緣勞工口述》中指出,1960、70年代小販攤檔地點方便、貨物價格低廉,不但降低了勞工階級的生活消費,亦為老弱者提供工作機會。小販成為基層市民主要的交易場所,加上工作彈性甚高,能為做散工、失業的人作過渡安排,為在業及失業間作「緩衝」。自食其力,不但能對抗不合理的經濟(如貴租),長遠更有效減低社會公共開支,依賴綜援的人也會減少。
旅遊
夜市、小吃能成為一個城市的象徵,更能成為吸引外國遊客的景點,最明顯的例子是鄰近的台灣。「獨立媒體」的〈小販成就社區復興運動〉一文指出,社區營造需要透過文化結合經濟生活,若小販管理得宜,能發展多元化社區經濟,形成自由行以外的發展潛力。
以「美食天堂」自居的香港,美譽開始被其他地區蓋過。本土文化學者馬國明說,香港依靠多元的路邊小吃、大牌檔成為「美食天堂」,但政府政策收窄街頭美食的生存空間,「美食」只流於大酒樓、貴價海鮮等,美譽和根基明顯被侵蝕、有名過於實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