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通過反貪污法案
【綜合報道】韓國國會3日通過了一項反貪污法案《金英蘭法》。法案有望於明年10月起正式施行。
據新華網報道,《金英蘭法》是由時任韓國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於2012年提出的法案,全稱為《關於禁止接受不正當請托和財物的法律制定案》,旨在根除公務人員貪污腐敗行為。
法案規定,公務員、媒體從業人員、私立學校和幼兒園從業人員、私立學校財團理事長和理事及其配偶,收受100萬韓元(約合5747元人民幣)以上財物,不管該行為是否與其職務有關,都將受到刑事處罰;即使一次性收受財物不滿100萬韓元,但在一年裡從同一個人那裡合計收受超過300萬韓元的財物,也將受到刑事處罰。若收受財物不滿100萬韓元,則會被處以受賄金額2至5倍的罰金。
法案還對家屬的範圍從「民法上的家屬」縮小至配偶,但仍舊維持家屬的申報義務。
據韓國政府推算,《金英蘭法》的直接適用對像達300萬人,若考慮間接影響,則可擴大至大部分韓國公民。
法案不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
據預測,法案一旦實施,韓國社會的貪污腐敗現象有望大幅減少,各種「慣例」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但市民團體、律師、醫生、會計師不在該法案的適用對像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