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勝訴 城規須重審高限
高院裁聽意見時不公 議員憂發展商即闖關
【明報專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地建會)不滿城規會公布灣仔、旺角、油麻地及九龍灣分區大綱草圖,為樓宇發展設下高度等限制,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昨裁決地建會勝訴,指城規會聽取商會的反對意見時有程序不公,下令城規會須重新審議有關草圖兼付商會訟費。這是繼希慎興業去年底成功透過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的銅鑼灣分區大綱草圖後,城規會再次因相似理由被判敗訴。
城規地建會:需研究判辭
城規會表示將研究法庭判辭,才決定採取進一步行動。地產建設商會亦表示需時間研讀判辭,稍後評論。不過,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裁決表示擔心,因為發展商可能立即重新遞交相關規劃申請,如當局按照未修訂的大綱圖來做決定,將擾亂區內的規劃,特別是有關高度限制的要求。他亦擔心如果城規會不改善運作的公正性及客觀性,將面對更多的司法覆核。
涉灣仔旺角油麻地九龍灣4區
法官區慶祥昨頒下判辭指出,城規會於2010年公布灣仔、旺角、油麻地及九龍灣的分區大綱草圖,為該區的發展設下限制,包括限制樓宇高度、建築物間距及增加非建築用地等,旨在改善有關地區的通風情况,以及令人流更暢通,但有關草圖遭地產建設商會反對。
質疑委員沒足夠時間閱理據
城規會先後4次召開公開會議,聽取地產建設商會的代表陳述反對意見。惟城規會最終於2011年4月及5月,決定維持有關草圖決定。法官認為,地建會於該4次會議召開前,已先後向城規會提供大量資料作為反對草圖的理據,包括專家就有關地區的人流及空氣流通情况的報告等,但城規會委員在開會當日才獲發有關資料,法官質疑他們根本沒足夠時間閱讀和理解資料。
指城規委員缺席其後卻投票
法官指出,有關會議的召開時間太長,其間只有短暫的休息時間,城規會委員或會感到疲勞和集中力下降,未必能充分理解商會反對草圖的理據。法官指上述的4次會議中,都最少有一名城規會委員於地產建設商會代表發言時缺席,其後卻有份就草圖做決定。
法官又認同商會的看法,指城規會未有把草圖對地產商的影響,與屋宇署早前公布的《可持續發展建築設計指引》所造成的影響一併考慮。
不過,對於商會一方於司法覆核聆訊時質疑,城規會以規劃署於會議前已準備好的陳辭作為否決商會反對意見的理據,法官認為單憑此點不足以證明城規會存有不公,但若與城規會上述的問題一併考慮,便足以反映城規會未有充分考慮商會的反對陳述,便就分區大綱草圖作出決定,實屬程序不公。
官:涉案4會議不公 非整套制度
至於商會一方所指,城規會就分區大綱草圖聽取反對意見的整套制度,存有程序不公的問題,法官不認同有關看法,認為城規會只是在上述4次聽取反對意見的會議過程中出現程序上的問題。法官亦拒絕接納商會一方指城規會的有關決定違反了《基本法》中保護私有財產權的條文。
【案件編號:HCAL58/11】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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