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為夫獵艷案 主犯被執死刑
【明報專訊】最高人民法院30日簽發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觸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的白雲江,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案情指,前年5月,白雲江獲知妻子譚蓓蓓在談戀愛時,曾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因此經常打罵妻子。譚蓓蓓為討好丈夫,尋找少女供其姦淫。兩個月後,白雲江購買氯硝安定藥片,搗碎後放入一盒乳酪內。案發當日,懷孕8個月的譚蓓蓓在街上遇到16歲胡女,假裝腹痛要求幫忙,將胡女騙到居所。白雲江假意感謝胡女,騙其喝下有料乳酪,令其昏迷。
白雲江用金銬將胡女鎖在床頭欄杆上,對其施暴,因胡女正值經期而令白無法得逞。白、譚二人恐行蹤敗露決定殺人滅口,用枕頭焗死胡女,再將其屍體裝入行李箱,棄屍在郊外掩埋。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雲江利用藥物麻醉手段姦淫少女,已構成強姦罪;殺人滅口則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藥物麻醉方法劫取他人財物,觸犯搶劫罪。法官指其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後果嚴重,影響社會,應予以嚴懲。譚妻早前經黑龍江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則判以無期徒刑。(東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