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11月欠薪 勞處再發42傳票
【明報專訊】亞洲電視拖欠員工去年7至9月薪金案件後日開庭,勞工處昨再向亞視發出42張檢控傳票,涉欠去年11月薪金;連同先前的34張傳票,即勞工處先後向亞視發出76張傳票。拖糧最高罰則為35萬元,但近年平均每張入罪傳票僅罰約3000至4000多元(見表),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過往法官對欠薪僱主量刑偏「輕手」,促司法部門將亞視控罪合併,彰顯案件嚴重程度。勞工處表示,將按照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合併傳票。
另亞視經理人德勤前日接獲數份「白武士」標書,曾被傳有意洽購亞視的英皇集團昨回覆沒有入標。
最高可罰35萬 近年平均罰3000
亞視拖欠去年11月工資,涉及逾700名員工、1500萬元薪金,至1月8日才全部發放,延期逾1個月,違反《僱傭條例》規定工資期滿後7天發薪。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昨向傳媒主動表示,昨向亞視發出42張傳票,當中21張是檢控亞視無合理辯解下拖欠工資,另外21張檢控亞視一名董事縱容、疏忽導致欠薪。
勞工處其後補充,該董事為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亞視發言人稱已收到42張傳票,交由法務部處理。
張建宗曾強調亞視欠薪屬嚴重刑事罪行,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然而,本報向勞工處查詢過去5年跟欠薪有關的檢控數字,發現被判有罪的僱主,平均每張傳票僅罰約3000至4000多元;而過去3年,因欠薪被判監的僱主或董事僅7人,當中刑期最長6個月,但獲緩刑。
職工盟批量刑一向「輕手」
職工盟蒙兆達批評欠薪雖屬刑事罪,但法官量刑一直「輕手」,即使判監亦多數有緩刑,等同「唔使坐監」、缺阻嚇力,曾就此要求司法部門檢討。不過他承認欠薪案舉證不易,因為要證明公司在無合理辯解下故意欠薪,而何謂「合理辯解」,法例未有清晰界定,以是次亞視案件為例,沒有資金、股東爭拗是否屬合理辯解,須視乎裁判官如何判定。
蒙估計,亞視執董葉家寶被控縱容、疏忽的定罪機率高,因葉多次公開承認無力支薪;他又認為亞視屬持牌廣播機構,員工人數又較多,欠薪問題較曾擾攘多年的《成報》欠薪事件更嚴重。
翻查資料,《成報》2007至2010年間屢欠薪被罰,最重一次被罰款22.8萬元;不過,《成報》有一次被控11項欠薪等相關控罪,結果只判罰4200元,一度惹公憤,裁判官主動重新量刑後維持原判。
勞處:按律政司意見定傳票合併否
勞工處發言人回應,會按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將傳票合併,另亞視11月欠薪的聆訊日期未落實。發言人又指亞視12月欠薪的調查大致完成,如有足夠證據將再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