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役警員涉於本周二在警察總部女廁非禮女疑犯,昨被押至東區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控方指出,持雙程證的女事主案發當日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案件,女事主獲准保釋離開,被告突截停她聲稱要搜身,把她帶到女廁非禮。控方表示或考慮加控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目前已被停職的被告鄺浩雲(26歲)為現役警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1月13日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地下女廁非禮女子X。案件押後至1月23日提訊,被告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控方批被告違反誠信 反對保釋 控方稱,持雙程證的女事主X因涉及一宗案件,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被告並不是處理該案的警員。被告當日突截停獲准保釋外出的X,要求向X搜身,把她帶到女廁,隔紒的上衣觸摸其胸部。控方續指出,當值的保安人員目睹被告截停X,閉路電視也拍攝到被告帶紒在走廊範圍出入,被告亦已於認人程序被認出。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一周,作進一步調查,以及就是否加控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索取法律意見。控方另指出,女事主所持有的雙程證將於2月底到期。 控方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擔心被告騷擾控方證人,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辯方稱,被告為現役警員,月入約23,000元,與父母及胞弟同住清水灣,他願意以5000元現金擔保及每周3次到將軍澳警署報到。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ESCC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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