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年限延至70歲 業界指助增人手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建議放寬「乙類保安員」即毋須佩槍服務保安的年齡上限,由65歲增至70歲,以配合本港勞動力及行業需要。保安局長黎棟國昨解釋,會盡快向「保安及護衛管理委員會」提出建議,修訂須經立法會批准。物業管理業界則歡迎建議,認為可助增補人手。
雖然在最低工資實施後,保安業人手有增長,但部分大型屋苑仍見人手不足。現時《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指出,「甲類保安員」即單幢式住宅而毋須配槍保安的年齡可在65歲或以上,須每兩年一次出示醫生證明;而可在任何處所提供毋須配槍服務的「乙類保安員」,年齡限於65歲,一般大型屋苑要聘用乙類保安員。
業界:毋須加人工搶年輕人
據了解,政府建議未來放寬乙類保安員的年限,由現時65歲增至70歲。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譚樂基稱,若保安員年逾65歲仍想工作,過往只能由乙牌許可的樓宇轉至甲牌,但甲牌空缺較少,原有的強積金亦因轉工而被對},故歡迎有關建議。香港物業管理聯會副會長黃健平則表示,年前已與業界要求放寬乙牌的年限,認為措施可增加業界人手,填補部分職位,又毋須刻意提高工資吸引較年輕勞工,人手充足也可減少因保安失誤而引起的索償。他另補充,勞工保險是視乎工作性質而定,與年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