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料一
丹麥一名重160公斤的男童看護員疑因過胖被解僱,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仲裁該案件時指出,若肥胖會妨礙個人在工作中「全面有效投入」,便可視為殘障。裁決對歐盟各成員國均有約束力,但由於它沒把普及的體重量度標準BMI與肥胖直接掛u,丹麥法院接下來要評估原告的體重是否會影響其工作,以至可列為殘障。
——《明報》〈歐洲法院:肥胖可視為殘障〉19.12.2014
資料二
歐洲法院於12月18日裁定肥胖在特定情G下屬殘障,英國國家醫療服務(NHS)總裁史蒂文斯(Simon Stevens)不表認同:「2015年我們將開始證明肥胖並非無可避免,而不是像歐洲法院近期的愚笨裁決那樣假定它無法阻止。」他聲言,英國政府首度推出向肥胖宣戰的全國健康運動。
——《明報》〈英向肥胖宣戰 推減肥運動〉27.12.2014
■第一關
根據以上兩則資料,試圈出以下問題的正確答案。
1.裁決適用於以下哪些國家?
中國 / 捷克 / 美國 / 日本 / 西班牙 / 意大利 / 南非
2.法院裁決什麼情G下肥胖可列為殘障?
超出正常BMI數值 / 影響個人社交生活 / 影響工作表現 /
3.裁決是否獲得各界一致支持?
是 / 否
■第二關
裁決的影響
一宗案件的裁決,對歐盟成員國的人帶來什麼實際的影響?試ˊ出來。
□A. 根據裁決,往後肥胖者在工作時將受保護殘疾人士法規保護
□B. 加深對肥胖者的歧視
□C. 僱主須向肥胖員工提供特別的對待,例如更大的座椅、較少工作量及專門的停車位等
□D. 沒有影響
□E. 政府須根據裁決,建設更多方便肥胖者使用的公共設施
■想一想
假設你是僱主、僱員、政府、國家醫療服務機構,你會支持還是反對法庭裁決?說說原因。
殘障與歧視
是次案例起因為丹麥一名男童看護員疑因由於體重問題受歧視,並於4年前遭到地方政府解僱而告上丹麥法庭。看護員指肥胖並未影響其工作表現,依然可以坐在地上與孩子玩耍,認為一個可以勝任工作的人,若僅僅因肥胖而遭解僱便不合理。為此丹麥法庭要求歐洲法庭澄清肥胖是否殘障,若屬殘障,則將受相關法例保護;若不,則或會牽涉歧視問題。
肥胖問題
歐洲不少國家面對肥胖問題,英國便是其中一個面對嚴重肥胖問題的國家。根據經合組織(OECD)2014年的數據,歐洲30個國家肥胖人口不斷增加,而英國的肥胖人口比例比2013年更上升了23%。
想一想
1.你認為裁定肥胖者在某特定情G下視為殘障,是否保障肥胖者在職場免受歧視的有效做法?試從法律及道德層面說說你的看法。
2.你是否同意在某些特定情G下肥胖者可被視為殘障?試參考史蒂文斯的意見,與同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