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面對人口老化,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試驗計劃,吸引已經移居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回流工作發展,並放寬其他入境政策的逗留安排,又突然煞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指出,新計劃能吸引對香港有感情的專業人士回流,具戰略性;景鴻移民董事長關景鴻指港府急煞停投資移民,對欲來港發展者是「震撼」。 學者﹕措施具戰略性 據了解,新推出的「回流工作」試驗計劃對象為父或母是中國籍港人、在海外出生的移民後代,年齡介乎18至40歲,有良好教育背景如大學畢業及專業技能,懂中或英語,有證據顯示能應付本港生活開支,合資格者可攜同配偶及子女來港生活。 申請者毋須先在香港找工作,首次申請獲批,可先獲一年簽證,至續期時要證明在港工作。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如試驗計劃成功及一直推行,能吸納對香港有認識的移民二代回港,居滿7年後可成為永久居民。 首年簽證毋須先覓工作 據政府初步估計,1980年代至今有80萬人申請移民海外,每年約有3000人因在外地出生、擁有外國國籍,向港府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時被拒,故相信需求不小。人口政策學者葉兆輝認為,移民第二代料多為專業人士,不少在港仍有親友與香港有聯繫,比內地畢業生更願意留港發展。 政府又宣布,今日起暫停俗稱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但不影響處理中的申請。政府指出,投資移民計劃在2003年推行時,正值香港經濟衰退,需要吸引外來資金,考慮到現時經濟狀G,不應再重點吸引資本投資者來港,而應聚焦吸引人才。據悉,投資者仍可循「一般就業政策」申請入境,但需於申請時提出業務計劃、資金來源、有否新技術帶入等資料。移民顧問關景鴻指出,投資移民計劃本為金融業、保險業及銀行業帶來不少經濟效益,預料部分倚賴移民客戶的從業員會面臨失業。 人才入境簽證擬減續期次數 至於「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如申請人居港滿7年要辦4次簽證(即1+2+2+3的形式),新措施擬減少續期次數至3次簽證(即2+3+3形式);年薪達200萬港元者,更可以「2+6」年方式續期。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方面,現時最低接納申請要求為80分,港府擬為曾在海外工作兩年者加15分,以及有優質教育背景者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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