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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圖右),昨不滿每月4.9萬元生活費太少,認為每月要「10幾萬先至夠」。(黃建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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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4.9萬生活費 梅媽嫌少

【明報專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破產後,現時每月可從梅艷芳的遺產中提取4.8萬元作生活費,她昨以新年通脹為由,向法庭申請增加生活費。梅的遺產管理人同意把梅媽的生活費上調1000元,至4.9萬元,但梅媽不滿生活費太少,認為每月要「10幾萬先至夠」,更稱「我最多雁荌鷁韝^食,我做得出謘v。

稱每月10幾萬先夠 「最多乞食」

梅媽在庭上透露最近腳部受傷,需坐輪椅數月。她不滿生活費太少,「4萬幾蚊咩都無,又要畀租,人又要食狗又要食,我腳又跛」。她反問遺產管理人:「幾十歲人要我住邊呀?艙鞳H住茤苤H」法官陳江耀就生活費金額押後裁決。

梅媽在庭外向記者「訴苦」,指家中面積太小,不夠地方擺放梅艷芳遺物,又表示打算召集記者採訪其「乞食」情G。被問到生活費加1000元是否足夠,她反問「要蟆腆A呀?」梅艷芳遺產管理人則透露,現時每月從遺產中提取10.4萬元,交予梅媽的破產管理人,建議上調有關金額至約10.8萬元。

【案件編號:HCMP29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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