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福州晚報》報道,福建連江漁民林某上世紀90年代伙同他人出海搶劫,殘忍殺害26名船員。案件本月8日在寧德市中院公開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對林某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核准死刑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宣判結束後,他被執行死刑。 經審理查明,1990年,林某參與王某等人的搶劫團伙,共同商定出海搶劫,各自糾集他人後分別出資,由林某等人租用漁船並準備了刀、鍍鋅管、炸藥、雷管、導火索、石塊等作案工具出海搶劫。林某等人在福建、浙江一帶沿海搜索作案目標,在發現單獨行駛的漁船後,駕船靠近並持兇器強行登船,威脅、捆綁、毆打船員。有的船員當場就被活活打死。在劫得財物以後,林某和同伙採用把船員捆綁後繫上鐵錨、石塊等重物扔入海中和把船員關進船艙用炸藥把船隻炸沉的方式,將船員殘忍殺害。 據統計,1990年3月至10月間,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在浙江省、福建省沿海搶劫其他船舶上的財物4宗,殺害船員26名,劫得財物價值35萬多元。案發後,林某隱姓埋名,在外潛逃多年,直到前兩年才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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