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點對點﹕守法意識低 青年陷金融罪案
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青少年成長×犯罪因素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19歲的阿成(化名)小五開始吸毒,不久毒品拆家游說他販毒,謊稱「你咁細個,就算被捕都無事鵅v,阿成及後販毒近一年。他中二輟學後從事飲食業,又被同事教唆向不同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累積至一筆大數目後便申請破產以逃避還款,惟阿成還未申請破產,該同事已私吞借款逃逸,阿成因而欠下「周身債」。
同事教唆借貸 申破產避還款
阿成原打算轉工,努力掙錢還債開展新生活,詎料新同事以「唔使點做、唔辛苦」誘使他參與行使假信用卡,每次可分得貨品價值約一成。他說第一次覺得很驚,但得手後「膽就愈來愈大」,及後碌卡近20次,每次購物數千至一萬元,上得山多終遇虎被捕。
得手後「膽愈來愈大」
香港青年協會2014年8月至11月訪問151名13至25歲、於過去一年曾從事違法或潛藏危機工作的青少年,他們從事這類工作多因「容易搵錢」和「時間自由」,逾六成涉事時仍在學,年紀最細僅10歲,涉嫌刑事疰a及販毒等。社工指出,近年有不法投資公司教唆青少年無牌銷售金融產品,懷疑騙客投資,社工形容對低學歷、低技術的青少年來說,從事金融業「有光榮感」。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指出,除明顯違法的工作外,還有不少工作隱藏違法危機,如有青少年被誘參與無牌推銷金融產品,甚至簽下他們不明白內容的英文合約,建議中小學加強守法教育。
——節自〈金融公司招青少年助騙客投資〉,《明報》,2015.01.07
《明報通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