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合理判決 算輕判 劉偉強願找祖名拍電影
[2015.01.10] 發表
【明報專訊】房祖名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及罰款2000元人民幣,劉偉強和王晶各有回應。
王晶:替他(祖名)開心,是一個合理判決,算是輕判。我和祖名不熟,只見過幾次面,印象中他很乖、很有禮貌和有家教,只是偶然犯一次過錯,應該給他改過的機會,他會改好的。(會否找他拍戲?)他應該暫時不會拍戲,先調整下,做些公益事務對他有幫助。
劉偉強:始終有個完結,希望大家給他機會,畢竟他也是細路仔,今次是很好的教訓,出來後會努力工作。(覺得判刑輕抑或重?)判入獄5、6個月,對祖名來言是個好機會,可以冷靜和反省下以後該怎樣。知道他在拘留期間,早睡早起,睇很多書籍,睇新間覺得他大隻了,青靚白淨,加上聽到他在庭上那席話,感覺幾好,希望大家給他機會。(會否找他拍電影?)無所謂,有機會一定幫手,他又不是犯了彌天大罪,年輕人總會有一念之差,會玩下。
記者:柯美
更多影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