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父母團聚名額易爆滿 移民顧問促月中前速遞表
【明報專訊】新年伊始,聯邦移民部已從本月2日開始重新接受擔保父母或祖父母的家庭團聚移民申請個案,而該類申請個案的限額為5,000份。
本地有移民顧問早在上月已為客戶準備好所有的申請文件,並計算好時間趕在上月31日下午委託快遞公司送表,從而確保該類申請個案能在第一時間遞交。
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CSIC)前任副會長、資深華裔移民顧問黃國為指出,根據去年遞表的經驗,有意擔保父母或祖父母來加團聚的人士,如果在本月中旬仍未遞交該類個案的申請文件,那很可能面臨因申請名額已爆滿而不得不明年請早的情況,人們應盡快遞表。
黃國為昨天指出,聯邦移民部曾在去年1月2日重開凍結了兩年多的擔保父母或祖父母的家庭團聚移民申請類別,僅接受5,000份該類別的申請個案。
去年2月第一周名額已用完
而從該申請類別在去年重開的情況來看,在去年2月的第一周,5,000份申請個案的名額已全部用完,聯邦移民部從去年3月開始,陸續將超出限額的申請個案退還給申請人。
他說:「我們汲取了在去年遞表的經驗,所有的申請文件一早已準備妥當,並在12月31日下午委託UPS快遞寄出。我們已在1月2日收到了申請文件已經送達的確認信息。」
他又說:「有意擔保父母或祖父母來加團聚的人士,如果在本月中旬仍未遞交該類個案的申請文件,估計很可能面臨申請名額一早已爆滿的情況,那麼只好明年請早了。但我仍鼓勵他們盡快遞表。」
須有3年收入證明文件
黃國為還提醒有意擔保父母或祖父母來加團聚的人士,擔保人必須提供過往3年的收入證明文件,分別是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並且只能使用聯邦稅務局出具的文件。
至於擔保人的其他申請條件與去年相同,包括:對父母的擔保期限為20年;擔保人的最低收入標準上調30%;授權移民官在審理個案時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最新的收入證明等。
對於那些收入尚未達到聯邦移民部的標準,但仍有意擔保父母或祖父母來加團聚的人士,黃國為建議他們為父母或祖父母申請「超級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