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由「特大」城市晉陞「超大」城市
[2015.01.05] 發表
【明報專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去年11月20日,根據國務院下發51號文,廣州由「特大」城市晉陞「超大」城市。一下「長大」,不是規模突變,而是標準調整了。畢竟,這是從低辨識度的「一百四十分之一」變成金字塔頂的「六分之一」—按舊標準,人口超100萬就是「特大城市」,全國有140多個;而按新標準,城區人口超1000萬的是「超大城市」,剔除一些農業大市,北上廣深、重慶、天津6個城市被看作第一批「超大城市」。
實際上,標準的調整更多是針對一些規模較小而又盲目貪大的城市,要為它們「爭創特大城市」的熱情降火。
為此,新標準把特大城市的門檻從100萬人口提升到了300萬。
而對於早已人滿為患的幾個一線城市來說,從「特大」升至「超大」,只是多了一重提醒:「城市病」的隱患更大、更多,人們對它們的期待值更高,對當政者城市治理水平的考驗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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