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評論斥警暴力文化沒制約
【明報專訊】警權指法律賦予警察執法的權力,行使警權須合乎法律規範,應與人權兩者取得平衡。12月,美國網上雜誌Slate刊出長文詳細分析美國警察的暴力文化。文章標題開宗明義說明立場﹕「如果警察的第一本能就是使用武力,有人被殺是必然會出現的」。
2718宗「合理殺人」 僅41警被控
評論指出,雖然近年不時有美國民眾(特別是黑人)死於警員槍下,但警員因此遭到刑事檢控及定罪的個案少之又少。在2005至2011年底,聯邦調查局錄得的執法人員「合理殺人」個案為2718宗,但同期全美僅41名警員被控在執行時開槍謀殺或誤殺他人。美國最高法院過往針對警員開槍的裁決,絕大多數對警員有利,反覆裁定警員有權在阻止罪案或認為自身或別人生命受威脅時使用致命武力。不少黑人和社運人士質疑司法機關對警察使用暴力過度寬容。
評論分析出現此情况的可能原因有三,一是大陪審團成員存在偏見,例如傾向相信警方,認為他們使用武力的決定是有理據的;二是檢控官有偏頗,為了合作關係而在檢控警員案件中,有意無意地「鬆手」;三是檢控官員明知證據單薄,但因為公眾輿論壓力,迫於無奈勉強提出檢控。
資深警:民眾應服從免被打
Slate的文章分析,制度漏洞令警員「合法地」使用武力而毋須受到制約,更嚴重的是這已令警隊滋生了「期待市民對警權絕對服從」的文化。傳媒工作者伍瑞瑜表示,曾有資深警員投稿到《華盛頓郵報》,明確指出要避免民眾被警員以武力對待,要負最大責任的是被截停搜查的民眾,而非警員。社會縱容警員濫用武力,令警隊出現「執法者大晒」的心態,警員自覺在替天行道,為了「正義」可以不擇手段,民眾不想無辜被打,就要乖乖聽話。 結果,慘劇不斷發生,國民不得不反省警隊文化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相關概念
少數人的權利(minority rights)
警權(police power)
合法性(legitimacy)
公民權利(civil rights)
多層思考
1.根據資料,簡單說明美國紐約警方的「零容忍」作風,並說明這個作風可能會帶來什麼社會問題?
2.為何警權須受限制?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1.伍瑞瑜,〈如果警察崇尚暴力——看看對岸的美國〉,《明報》,2014.12.07
2.郭濟士,〈檢控警察濫用武力為何那麼難?〉,《明報》,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