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立法禁銷毀紀錄 政客須公布旅費
(多倫多9日加新社電)安省通過新法律﹐明列銷毀政府紀錄為非法﹐規定政客在網上公布選區以外的旅費。
《公職界與省議員問責及透明度法》(Public Sector and MPP Accountability and Transparency Act)應對天然氣電廠醜聞﹐因今年6月省選胎死腹中﹐在省選後重新提出﹐周二在省議會通過三讀。
兩間天然氣發電廠的工程取消﹐引起爭議﹐自由黨省政府涉嫌刪除相關電腦硬盤的資訊﹐警方展開調查。
在新法下﹐故意阻撓資訊索取﹐而修改、隱藏或銷毀政府紀錄﹐屬於非法﹐最高罰款5,000元。此外﹐內閣廳長、省議會助理、反對黨領袖和他們的職員﹐需要在網上公布開支。
新法給省府更大權力﹐控制公營機構高層人員的薪金與福利。這類公營機構包括﹕安省空中救護隊Ornge、電子病歷機構eHealth、都市連通Metrolinx、安省彩票及博彩公司(OLG)與安省酒管局(LCBO)。
此外﹐新法首次授權安省申訴專員辦公室﹐調查涉及市鎮、大學與教育局的投訴。安省申訴專員馬林(Andre Marin)隨即發言﹐歡迎新法通過。他說安省向前邁進一大步﹐確保公營機構問責制。
安省庫務委員會主席馬修絲(Deb Matthews)說﹐新法有「標誌」意義﹐為監督公營機構定下高標準。她說﹕「安省政府矢言﹐要在全國做個最公開?最透明的政府﹐這是它承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