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記與偵查記者Q&A(節錄)
[2014.12.05] 發表
【明報專訊】(A:屈俊樂、Q:校記)
Q:部分報料人可能為了個人好處而「爆料」,你們如何核實資料是否正確?
A:(報料動機)我們沒法估計,記者最重要是得到線索、資料後,核實他所提供的是否事實、有沒有新聞價值。只要那件事是真實,又具新聞價值,為什麼不能報道?無論報料人動機為何,我們都一定要核實他所提供的資料,最重要是求證過程。
Q:你提到記者會考慮報料者的身分、所受的影響,那麼你調查或採訪時又會否先評估自身安全?
A:這是我們會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但考慮過後(發現有風險)不代表不報道,而是考慮如何令自己安全一點。如「放蛇」報道,我們會評估風險,思考有否其他較低風險的方法,如多找一兩名同事同行、去公開或人流多的地方與調查對象見面等。做這些報道難免會開罪人,但如果因為害怕而不做,那很多事都不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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