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格諾塔殺人時自知犯錯
專家指被告受《本能》情節影響
【明報專訊】華裔學生林俊肢解案﹐控方聘用精神病專家﹐評估被告馬格諾塔(Luka Magnotta)的精神狀態。他發現被告的行為表露病態人格﹐多於精神分裂症狀。精神病專家更對比案情與電影《本能》(Basic Instinct)的情節﹐發現很多相似地方。
錢伯蘭醫生(Dr. Gilles Chamberland)說﹐《本能》是該案的關鍵﹐因馬格諾塔看來借用電影情節﹐投放在現實生活中﹐比如角色名字、電影台詞。
錢伯蘭的9頁報告認定﹐就算馬格諾塔有精神分裂症﹐也不能證明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錯。
他說﹐透過1992年的電影《本能》看林俊肢解案案情﹐就是一個例證﹐可以解釋被告的病態人格﹐而非辯方精神病醫生所說的精神分裂症。
馬格諾塔不僅在伴遊服務中﹐借用片中女主角莎朗史東(Sharon Stone)的人名﹐更在歐洲時借用電影角色的姓氏。錢伯蘭說﹐對影星的盲目崇拜﹐是自戀型障礙的一個標記。
錢伯蘭認為最令人困擾的是電影中的兇器﹐一柄銀色雪叉。馬格諾塔在所謂的謀殺視頻中使用雪叉字眼﹐他的公寓附近發現的螺絲批已漆上銀色。錢伯蘭又說﹐馬格諾塔在林俊死前6個月發恐嚇電郵﹐給1名英國記者﹐引用電影台詞﹐警告他要殺人。
錢伯蘭就馬格諾塔住處牆上一段馬克筆題字作證﹐那段文字說﹕「如果你不喜歡倒影﹐不要照鏡子﹐我不在乎。」他說﹐這段話有不同的解讀﹐他認為那顯示被告接受自己的人格和行動。
錢伯蘭指出﹐馬格諾塔的病史﹐大體上不能顯示他受精神分裂症困擾多年。
錢伯蘭預計是最後一位控方反駁證人﹐辯方可以要求法官﹐准許他們傳召另一個反駁證人。
法官已告訴陪審團﹐他們可能在下周末商議案情﹐作出最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