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選舉辦分家 花300萬
(渥太華24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決定改制﹐實行選舉事務專員與加拿大選舉事務署分家﹐前期開銷就有差不多300萬元。
聯邦保守黨政府回應自由黨國會議員西姆斯(Scott Simms)的問題﹐明確列出2,939,557.90元預算細則。那是選舉事務專員科特(Yves Cote)辦公室遷出選舉事務署辦公室﹐遷進檢察專員辦公室﹐涉及12.2萬元顧問費?26.5萬元遷址管理費。
政府今年稍早時援引《公平選舉法》(Fair Elections Act)﹐將科特的辦公室遷離選舉事務署。科特當時說﹐這種做法「試圖解決一個不存在的問題」。
但政府民主改革國務部長溥禮瑞(Pierre Poilievre)辯稱﹐調查選舉違章事件﹐應該完全脫離執行《加拿大選舉法》(Canada Elections Act)的監察機構。溥禮瑞在周一晚間的電郵中說﹐上述成本是估計數字﹐稍後會在公共帳戶中更新。他說﹕「我們決定設立獨立調查員﹐為此感到自豪。」
政府計劃重組選舉事務專員辦公室﹐把它遷進檢察專員辦公室﹐選舉事務專員會在魁北克省加丁諾(Gatineau)辦公﹐與選舉事務署有一街之隔。
西姆斯通過《資料索取法》﹐取得內部電郵﹐它顯示選舉事務專員大力勸說政府﹐想留在原址辦公。事實上﹐檢察專員辦公室也贊成這個做法。
遷址費包括190萬元工程費?25萬元資訊技術開銷?25萬元家具費?26萬元房東費用。
新辦公室耗費每年16.5萬元租金﹐15.5萬元僱用通訊員工?2萬元僱用信息索取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