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餐牌無列餐前小食收費 王家沙急改
【明報專訊】不少食肆都提供餐前小食,但不是每間店舖都列明收費。本報發現上海菜館王家沙部分分店未於主要餐牌及點菜紙列明花生收費,只在個別自選套餐點菜紙上以1毫米及5毫中字體列出「餐前小食$10」。該店接獲本報查詢後暫收起餐牌,而主要點菜紙已加印小食收費。海關指商戶須清楚地向消費者披露「茶錢」和「加一收費」等額外收費,隱藏額外收費或構成誤導性遺漏,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或違商品例海關收10同類舉報
自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生效至今年10月底,海關共收到10宗涉及「茶芥收費」的舉報,已向當中3家商戶發出勸喻信。
本報於10月中晚市時段到王家沙觀塘APM分店,及於上周午市時段再到旺角新世紀分店觀察,發現兩店的花生均需收費,但主要點菜紙只印有「茶價$5」及「多謝加一服務費」,其中旺角分店的「餐牌」亦只有「另收加一服務費」字眼,未提及茶價及餐前小食價格,只有自選套餐點菜紙印有「餐前小食$10」。
王家沙助理經理葛泳輝回覆稱,如客人表明不要餐前小食,會收起及不收費,在收到本報查詢後,即時在全線點菜紙上以人手加上餐前小食需收費字眼,並指示店員提醒顧客。記者上周四(13日)再到旺角分店,發現主餐牌暫被收起,點菜紙亦已印上餐前小食收費。王家沙總經理楊先生指各分店以手寫或補貼紙方法列明收費,會確保重印後餐牌及所有點菜紙印上所有額外收費字眼。
湯家驊﹕是否誤導性遺漏有商榷
據《商品說明條例》第13E條,如商戶未能向消費者提供充分的重要資料,足以讓消費者作出有根據的交易決定,可觸犯「誤導性遺漏」。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事件存在灰色地帶,由於「誤導性遺漏」是刑事罪行,需要有充分證明遺漏的資料足以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例如在廣告宣傳餐前小食不收費。
海關指價格是可以影響消費者購買決定的最重要資料,隱藏額外收費可構成誤導性遺漏,在餐牌上註明所有費用包括「茶錢」、「茶芥」和「加一收費」是其中一種合適做法。
消委會提醒為免爭拗,餐廳應自律地於當眼地方列明或向消費者指明所收費用,消費者亦應問清楚侍應放下的酸菜花生等小食是否收費。
明報記者 陳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