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聲稱在佔領運動現場留守多晚的無業漢,被指於金鐘夏愨道索取樽裝水不果後,亮刀步行至立法會大樓外。他昨被控刑事恐嚇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再訊,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可踏足金鐘。 控罪書指出,38歲被告劉華清(小圖)涉於上周三(10月29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外威脅戚志良,指要令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戚受驚。控方案情指出,戚在案發當天正運送一批樽裝水到金鐘夏愨道佔領區,其間劉上前要求索取額外一樽水,但遭拒絕。戚事後發現劉手持刀鋒長約6厘米的刀,雖無指向任何人,卻亮刀由夏愨道步行至立法會大樓外。劉昨在庭外被問對佔中的立場時,只重複說「心照」,又聲稱曾在旺角及金鐘紮營超過20天。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4周,以待就控罪的合適度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12月3日再訊,其間劉獲准以500元保釋候訊,但不可騷擾戚及禁止進入金鐘。 【案件編號:ESCC37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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