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服務研習 (Service Learning)
【明報專訊】服務研習(又稱服務學習)一詞最早於1967年由美國南部地區教育董事會(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al Board)提出。
從服務中學習
經過多年推廣和發展後,定義為由學校和社區結合,令學生以所學的知識服務他人,並在服務過程中「從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增強社會責任感,令服務與被服務的人都能達到「互惠」之效。
香港現時有部分大專院校將服務研習定為必修課,帶有學分。嶺南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大學等院校均有提供服務研習。剛辭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徐碧美指出,香港大學的社會科學系於2008年已率先加入社會服務和海外實習為必修科,各佔12學分,而理學院亦有6個學分為服務研習。
■相關概念
服務研習(service learning)
社會支援(social support)
關懷(care and concern)
多層思考
1. 根據資料,服務研習有什麼作用?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你認為服務研習應該成為高中的必修科嗎?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1. 嶺南大學,服務研習中心:www.ln.edu.hk/osl/index-cht.php
2. 香港理工大學,《服務學習通訊》:sl.polyu.edu.hk/download/OSL_Newsletter_Issue1.pdf